环境法律咨询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提出的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
环保法律顾问 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聘任,担任法律顾问,为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充当参谋,提供决策的法律依据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协助环保部门依法及时、正确地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接受聘任,接受企业的环保专项法律顾问,宣传环境资源法律、法规,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发生,为企业减少损失;结合国家清洁生产政策的事实,为企业在招商引资、技术改造、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清洁生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逐步实行“循环经济“生产方式; 接受聘任,担任环保产业经营单位的法律顾问,提供环保政策、法律依据,依法维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担任环保组织的法律顾问,参与或者配合环保主旨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并提供律支持,保证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专项环保法律服务 为各类投资项目提供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见; 为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立项、签约和履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提出法律建议; 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环境污染所获赔偿纠纷民事诉讼 接受环境污染受害人的委托,代理环境污染民事索赔诉讼,包括起诉、申请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出庭、和解谈判、上诉、申请执行等; 代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人的委托,代理应诉,包括答辩、反诉、出庭、和解谈判、上诉等。。
环境行政复议 代理因环保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环境复议申请,并担任申请人的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担任环境行政复议案件第三人的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接受环境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环保部门)的委托,针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代为提供书面答复,提交证据材料等。
环境行政诉讼 代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参与行政诉讼,包括起诉、出庭、上诉、申请执行、请求赔偿等; 代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应诉,包括答辩、出庭、上诉等; 代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
破坏环境报警犯罪刑事诉讼案件: 接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接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接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环境行政许可听证 接受与环境行政许可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环境行政许可代为提出听证申请,提供环保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代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接受环保部门的委托,参加环境行政听证会。
低碳经济运行相关法律业务 参与项目论证,并就有关事项进行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咨询; 参与低碳经济产品的设计及交易,并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建议或意见; 为各类投资项目中涉及的事项提供专项法律建议或意见; 为低碳经济建设项目的立项、签约和履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低碳经济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提出法律建议; 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