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业务部 |
发布日期:2012/6/8 21:19:32 浏览人数:8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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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设立、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 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股权融资、信托融资、项目转让融资等房地产金融法律服务; 在投资决策分析阶段,为投资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 在项目开发建设阶段,协助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拆迁等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和抵押等法律业务; 在工程建设阶段,起草、审查、修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采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参与合同签订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协调开发商、建筑商、材料供应商等之间的关系,主持或参与调解和谈判; 在物业出售阶段,开展售楼律师全程法律服务;代理销售物业、后续售楼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预售或销售许可证,拟定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起草补充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等签约文件; 代办银行按揭法律手续; 代办产权过户,代缴各种税费,申领房屋产权证书; 在物业管理阶段,拟制业主公约、各种管理规则及补充条款;协助召集业主大会并建立业主委员会;协调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业主的关系等; 接受银行委托对申请开发贷款企业及其项目之资信状况进行综合核查分析,提出法律意见,辅助双方订立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等手续; 代理银行及其他单位清理房地产债权债务; 代理涉及房地产的各类诉讼和仲裁。 服务方式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各种法律疑问,或就所咨询的各种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担任企业某一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专项房地产法律服务:如起草、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某种手续、对企业及项目进行资信核查、参与公司的组建或改制、协调某种关系等; 为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提供法律服务并担任该项目的售楼律师; 担任房地产项目销售中的按揭律师; 办理律师见证; 代理各类纠纷的协商和调解; 代理诉讼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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