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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挥手丧人命 律师辩护判缓刑
发布日期:2012/6/8 22:25:55    浏览人数:5579
摘要:青年挥手丧人命 律师辩护判缓刑
  甲在回家路上与乙相遇,酒后的乙将一口痰吐到了甲的胳膊上。甲上前理论,乙不但不赔礼道歉,而且还动手打了甲。在厮扯中,甲向乙面部挥了一下,乙脚跟不稳,脸朝上倒在地上。甲主动向派出所投案自首,乙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经公安局鉴定,乙系因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所受钝性外力、情绪激动等因素可为疾病发作的诱因。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接受委托后,辽宁天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屹律师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每次会见甲都表示完全没有想到一拳就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现在后悔莫及。甲又是家中三代单传的独生子,平时与奶奶居住并照顾生活。在单位表现良好,积极要求进步,正处预备党员写实阶段,此次犯罪纯属偶然。
  开庭前,律师认真查阅了其犯罪事实的全部卷宗材料,经过综合分析与论证,最终确定了为其进行“罪轻辩护”的辩护思路。围绕辩护思路与方案,律师在法庭上依法有理、有据、有节地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同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最后,人民法院支持了律师意见,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宣判当天,被告人被当庭释放。
  通过律师的努力,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适用。使原本伤害致死十年起刑的刑期,最终取得判三缓三年的完美结局。
  本案主要法律适用——《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评述:本案系遇到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引发的犯罪,在日常生活中因一时之气造成他人致伤、致死的案件比较典型和常见,这类案件给双方及家人在身心和经济上都有一定影响。虽然本案中被告人被判处缓刑,但是毕竟受到刑事处罚,对本人也影响很大,对大众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希望大家以此案为鉴,能够正确对待、理性处理、依法化解各种纠纷与矛盾,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对人对已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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